苯乙烯報警器安裝注意事項
設備安裝、操作和維護之前務必仔細閱讀本技術手冊。
安裝及操作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標準。
探測器的任何操作都必須由專業(yè)人員執(zhí)行。
嚴禁帶電操作(如安裝、零部件更換等)
探測器必須安全接地,以防受到射頻干擾的影響。
傳感器內部可能含有腐蝕性溶液,處理時應特別小心。
切勿擅自拆卸傳感器。
切勿將探測器置于超范圍的溫度下工作。
傳感器禁止高濃度氣體的沖擊。
傳感器使用壽命到期時,應及時更換傳感器。
苯乙烯報警器接線示意圖:
有毒氣體報警器安裝原則:
可燃氣體探測器的有效覆蓋水平半徑:室內宜為7.5m,室外宜為15米。在有效覆蓋面積內可設置一臺探測器。
有毒氣體探測器與釋放源的距離:室外不宜大于2米,室內不宜大于1米。
探測器選點應選擇閥門、管道接口、出氣口或易泄漏附近方圓1米的范圍內,盡可能靠近,但不影響其他設備操作。
探測器應安裝在氣體容易泄漏、易流經的場所,及容易滯留的場所,安裝位置應根據(jù)被測氣體的密度、安裝現(xiàn)場氣流方向、溫度等各種條件來確定。
檢測甲烷、氫氣等比空氣輕的可燃和/或有毒氣體時,其安裝高度宜高出釋放源0.5~2m,且釋放源的水平距離宜小于5m。
檢測比空氣重的可燃氣體和/或有毒氣體時,推薦探測器安裝高度應高出地坪(或樓板面)0.3~0.6m,且與釋放源的水平距離宜小于5m。安裝過低易造成探測器進水;過高則超出了氣體易于積聚的高度。
檢測與空氣分子量接近且極易與空氣混合的有毒氣體(如一氧化碳)時,探測器應安裝于距釋放源上下1m的高度范圍內;有毒氣體比空氣稍輕時,探測器安裝于釋放源上方,有毒氣體比空氣稍重時,探測器安裝于釋放源下方;探測器距釋放源的水平距離不超過1m為宜。